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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部分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2026-06-11 08:57   大众网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下列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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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 杨
审签: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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