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
2026-06-11 21:07 中国青年报
近日,为提升成品油消费者开具发票便利度、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强化成品油零售领域税收监管,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印发《关于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实现加油交易与发票开具无缝衔接。
《公告》指出,“交易即开票”是指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完成销售成品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交易即开票”覆盖成品油零售领域不同交易场景,包括购买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形式支付加油款以及通过加油卡、现金等形式支付加油款等。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托数电发票数字化优势,在全国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行“交易即开票”服务新模式,是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既能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可以有效防范发票使用不规范带来的涉税风险。
长期以来,消费者加油开票普遍存在每次均需提供信息、事后补票难度大等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推广“交易即开票”模式,可以深度绑定加油交易全流程,消费者完成加油支付后,自动生成发票并直接推送至消费者,可有效杜绝加油站拒开票、漏开票、错开票行为,打通消费开票“最后一公里”,方便消费者开票,也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每一笔成品油零售消费都有据可查、有票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