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开始报名!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55人
2026-06-21 02:07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德州发布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未经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咨询时间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