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报名!德州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来了
2026-06-22 01:04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以及被依法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2026年6月22日8:00—7月1日17:00,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