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十年 水生态环境实现历史性跨越
2026-06-23 16:02 大众网
十年来,全市累计签发10次总河长令,先后出台《青岛市市级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等14项制度文件,将河湖长制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制度体系。
围绕破解河湖治理涉及部门多、管理链条长等难题,青岛持续深化协同治理机制,创新完善“河湖长+警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机制,对涉河湖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实现河湖治理由单一监管向多元共治转变。
与此同时,基层河湖管护力量持续壮大。目前,全市共设四级河湖长4586人,配备河湖管理员2004人,十年来累计巡河巡湖120余万次,发现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700余处,河湖巡查、问题发现、整改销号逐步形成闭环管理机制,河湖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
从集中整治迈向系统治理 河湖生态环境实现历史性改善
河湖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十年来,青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把控源截污、河道整治、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统筹推进,持续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河湖治理实现由局部治理向流域治理、由单项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等20余项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9万余处,拆除违法建筑62.9万平方米,清理阻水林木5600亩,长期困扰河湖管理的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