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橘子宾馆”被桔子酒店起诉侵权索赔10万元 店主回应:取名源自孩子爱吃
2026-06-23 16:29 封面新闻
多家中小酒店成为被告
公开资料显示,桔子酒店由创业者吴海于2006年在北京创立。2017年,华住集团以36.5亿元收购桔子水晶酒店集团100%股权,将其纳入旗下中端品牌矩阵。截至2025年7月,桔子酒店开业门店超1000家,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
天眼查显示,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涉及可查司法案件337起,其中63.88%的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记者梳理发现,实际上,从2026年5月至12月,桔子酒店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过全国多家中小酒店,而这些酒店、宾馆被起诉的共同原因都是名称含“桔/桔子”等字样。
律师解读:
应避免商标权过度扩张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记者,从商标法维度,“橘”“桔”为异体字,读音、含义完全一致,构成文字近似;双方同属住宿服务,属于类似服务。但商标侵权成立的核心要件是“容易导致混淆”,需综合全案判断。
原告涉案“桔子酒店”商标2012年核准注册,权利时间早于被告2017年的企业名称登记,被告不满足商标法在先使用抗辩的时间要件。但如果被告仅规范使用登记的全称,未突出使用“橘子”字号,且未使用与原告近似的标识、装潢,结合其仅16间客房、60-100元定价的小微经营规模,与原告中高端连锁酒店的客群、经营模式差异显著,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较低。
不正当竞争认定需考量主观攀附恶意,如果被告系善意登记使用,司法应兼顾商标保护与小微经营者的合理名称使用空间,避免商标权过度扩张。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