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丧事饮酒后又到KTV续饮,男子上厕所摔倒后死亡!家属起诉同饮者和KTV索赔74万元,判了
2026-06-24 16:38 红星新闻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饮酒后可能产生的危害有充分的认知并自觉规避,但其疏于履行对自身的注意义务,过量饮酒导致神志不清摔倒受伤后医治无效死亡,对于死亡结果存在重大过错,故其自身应对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曹某作为共同饮酒人,本案无证据证明其存在劝酒、灌酒等行为,但在刘某已经醉酒的情况下,其负有较大的提醒和注意义务,在刘某摔倒后未能及时发现伤情送医救治,法院酌情确定其按5%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醉酒后在某歌城摔倒,该歌城员工在刘某摔倒后未及时送医,将其留在包厢内休息,未对刘某尽到必要合理的关照、提醒义务,对刘某的死亡负有责任,根据某歌城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确定其按5%承担赔偿责任。
经认定,刘某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计1057211.93元,按照前述责任比例由曹某承担52860.6元,由某歌城承担52860.6元。对某歌城已垫付的2642.93元、曹某已垫付的19365元进行折抵扣减后,由某歌城支付50217.67元,由曹某支付33495.6元。一审判决后,刘某家属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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