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进一步完善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处理工作
2026-06-24 17:05 商务部网站
(九)出口经营者违反规定与列入管控名单的进口商、最终用户进行交易;
(十)出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管制物项以及临时管制物项之外的战略矿产相关货物、技术和服务可能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所列风险,但未向商务部申请许可;
(十一)国内进口经营者和最终用户违反其向商务部作出的承诺;
(十二)违反规定擅自接受或者承诺接受外国政府提出的与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相关的访问、现场核查等要求;
(十三)其他违反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人可通过下列方式举报:
(一)登录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网站(https://aqygzj.mofcom.gov.cn)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涉嫌违法违规线索举报平台进行线上举报;
(二)拨打举报受理电话010-12369,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三、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以中文为准,一般包括:
(一)举报人基本情况;
(二)举报人联系方式;
(三)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四)被举报人涉嫌违反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等有关规定的具体情形;
(五)举报人是否已就同一事项向其他机构举报;
(六)举报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公告第一条所列情形的;
(二)举报内容关键要素缺失,不能作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线索的,经商务部要求补充或者补正后仍不完整、不明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