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结束后收到“补税提醒”,须及时核实处理
2026-06-25 09:04 中国税务报
收到提醒的纳税人,可按照以下步骤核实补正申报。
一是全面核对收入信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个税App,进入“收入纳税明细”模块,逐笔核实各项收入是否完整。需重点关注的包括:从多处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以及可能存在但未在系统中显示的收入项目。
二是认真核实扣除项目。逐项检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是否准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扣除均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填报有误将直接影响应纳税额的计算结果。
三是及时办理补正申报。经核实确实存在未申报或少申报收入的,应尽快通过个税App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对于提醒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不予理会”可能面临多方面法律后果
李平强调,接到税务机关提醒后,纳税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拖延处理或不予理会便可不了了之,不予补正申报可能面临多方面法律后果。
一方面,滞纳金将持续累积,造成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个人所得税的滞纳金从法定汇算期届满次日即7月1日起计算,与实际收到提醒的时间无关。拖延时间越长,滞纳金累积越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