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子酒店诉“橘子宾馆”商标侵权案引关注,律师:是否使用相同装潢标识是关键
2026-06-25 16:16 澎湃新闻
关于是否有证据指向“橘子宾馆”在多个平台以“橘子酒店”展示,以及对方使用“桔子酒店”相关标识等问题,6月25日,记者联系华住会相关工作人员,未获得有效信息。
起诉书还载明,被告经营的“橘子宾馆”未经原告授权,擅自使用带有“橘子”字样的标识,侵权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在整体外观构成、呼叫及含义上高度近似,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涉嫌侵害原告的商标权。
除了“橘子宾馆”,“桔子酒店”方还起诉了郑先生的父亲。起诉理由为:被告未经许可授权,擅自在其酒店装潢等多处对外使用完全相同的“桔子”标识。被告傍名牌、搭便车的主观恶意明显,且持续侵权范围广、时间长、规模大、后果严重。
稍早前,“桔子酒店”所属的华住集团回应红星资本局称,该宾馆名称与“桔子酒店”品牌存在相似之处,索赔并非最终目的,6月16日已与橘子宾馆沟通表达了希望共同协商、妥善解决的意愿。
郑先生表示,对方所说的和解,前提是他们要赔付对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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