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不是“文字垄断”
2026-07-02 21:24 澎湃新闻
之所以“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桔子酒店起诉“橘子宾馆”,如家起诉“美如家酒店”等个案,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并不是公众反对品牌保护,而是涉案小微商户并无刻意仿冒、误导消费者的主观意图,其字号多已长期稳定使用;相反,是相关大型连锁品牌,利用已经注册的商标,去剥夺小微企业已经使用了很久的字号的权利。
但是让人遗憾的是,部分个案中,司法机关仅仅因为店铺的字号与既有的注册商标有相近的字,就判令构成侵权,或者组织和解赔偿了事。机械化的裁判思路有悖于《商标法》本意,也导致更多的企业看中了这种“无本”的生意,引发了很多的无谓诉讼。
对于商标之争,司法要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客观审查被诉行为是否构成误导消费者,而不是机械地审查是否有相近的字。今年6月新修订的《商标法》进一步明确,不保护囤积商标牟利的行为: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经营需求注册商标的,直接不予注册;恶意批量囤积商标的,可处 10 万元以下罚款。
立法已经完善规制,司法更应主动用好裁判标尺,既要依法打击冒用商标、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还要客观审核商标持有人是否真实使用商标、有无滥用权利。让商标回归激励品牌、标示商品来源的本位。
责编:王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