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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网络AI、未成年人保护等 新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2026-07-04 18:23   央视新闻客户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规范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筑牢网络法治基石的重要行政法规。昨天(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日。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哪些具体规定?

  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要求

  据了解,《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对依法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促进互联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管理体制机制、方式手段、作用对象等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此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原则要求和管理机制,完善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要求。

  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主管部门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管理、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和内容导向管理等制度。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资质,接受相应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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