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6万元/㎡卖房,不到几天得知拆迁补6万元/㎡后反悔,要求解除合同被拒,法院判了
2026-07-06 10:54 广州日报
房屋买卖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若是签约后不久得知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而且补偿款远高于售价,卖方能不能反悔呢?
7月5日,据广州日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近日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4年11月,李先生委托中介出售其名下房屋。同月月底,经中介撮合,李先生与买家王女士以总价168万元(约2.6万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签约后,王女士依约支付首付并办理贷款,顺利完成了产权过户,取得房产证后入住。不料,仅过去数日,李先生得知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补偿标准达6万元/㎡,向王女士提出解除合同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先生表示,因长期异地照料病重亲属及处理丧事等无暇关注拆迁新闻,若签约时知晓即将拆迁绝无可能出售,故其意思表示存在重大误解,请求撤销合同。
王女士则认为,其购房是自住刚需,为此已反复看房半年,并非炒房投机。168万元符合签约时同地段的市场行情,交易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李先生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办法官曹子彦指出,重大误解是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时,行为人对合同性质、标的物品种、规格、质量、价格等方面产生的错误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