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被711起诉“撞色”后,涉事鞋款在部分区域下架
2026-07-07 06:21 澎湃新闻
便利店连锁店7-Eleven将全球运动巨头耐克起诉至法院。
711便利店。视觉中国 资料图
据外媒报道,近日,连锁便利店巨头7-Eleven(Seven-Eleven Inc.)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指控耐克公司(NYSE:NKE),称耐克计划于7月11日发布的运动鞋Air Max 95Big Bubble QS 2(货号IR1944-102),鞋身疑似抄袭7-Eleven标志性的橙色、绿色和红色条纹设计。该鞋的发售日也是7-Eleven的“7-Eleven Day”和“免费思乐冰日”。
截至7月6日记者发稿,耐克公司方面未回应上述指控。据外媒报道,涉事运动鞋已从SNKRS APP(耐克官方推出的球鞋发售APP)部分区域下架。上述诉讼也对该鞋款的二级市场价值产生了影响,消息传出后,其价格翻了一番以上。
7-Eleven认为,耐克公司蓄意通过复制或模仿7-Eleven的三色商标,将其鞋类产品与7-Eleven联系起来。耐克公司误导性的做法以及对7-Eleven三色商标的盗用,很可能导致公众产生混淆,并可能误导消费者,使其对侵权鞋类产品的来源、赞助、代言或关联关系产生误解。
外媒指出,除了颜色相似和7月11日的发布日期之外,耐克还在鞋款中加入了其他与该零售商相关的元素,包括鞋垫上的商店货架图案以及官方产品描述中提到的“漫步到街角商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