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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吃家”商标争议再起波澜 创始人张顺心发声明宣示在先使用权

  近日,河南嗨吃家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创始人张顺心就“嗨吃家”商标权属问题再次发声,强调其作为品牌创始人与在先使用者的法律地位。这份声明将持续多年的“嗨吃家”商标争议再度推向公众视野。

河南嗨吃家贸易有限公司发布的声明

  八年商标之争,创始人首度全面回应

  声明中,张顺心方面详细梳理了“嗨吃家”品牌的创立历程。据其表述,“嗨吃家”品牌最早可追溯至2017年的筹备与初步使用。2018年3月左右,张顺心便已委托丽星公司进行产品代加工,并于2018年3月正式提出“嗨吃家”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期开始将产品大规模投放市场。

  张顺心从化妆品行业转型后,因不满市场酸辣粉品质而创立该品牌。2017年夏天,她在重庆考察时被当地酸辣粉吸引,经过几十余次研发测试,最终于2018年3月正式规模化推出“嗨吃家”酸辣粉。品牌创立后迅速走红,目前产品已实现线上线下渠道全覆盖,并出口至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张顺心提供的截图

  声明中列出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1知民初1134号民事判决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知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知民终547号民事判决书等多份司法裁判文书。张顺心方面表示,这些判决已确认“嗨吃家”品牌的最早历史可追溯至其2017年的筹备与初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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