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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有关国家炒作“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十年的声明

2026-07-12 18:13   外交部网站

  三、陆地领土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范围。海洋划界争议已被中国2006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作出的声明排除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在领土问题和海洋划界争议上,中国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中国将继续遵循联合国宪章确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包括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坚持与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四、中国在“南海仲裁案”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坚定的。“南海仲裁案”违反“国家同意”“约定必须遵守”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本身,更违背南海基本事实。所谓“裁决”是一张非法无效没有拘束力的废纸。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任何情况下不受该“裁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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