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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交2.7万元报中医考证班,临考前才知根本没资格!多人遭遇“骗局”,培训学校拒绝退费,监管部门认定其涉嫌虚假宣传及超范围办学

2026-07-13 16:19   华商报大风新闻

  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倩分析认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开展学历教育、职业资格培训等需取得相应办学许可证。该机构对外公开悬挂“西安市邦尼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牌子,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名义实际招生收费,但实际并未取得“传统医学确有专长”的办学许可证,不具备办学资质。该教育培训合同有可能因“无证办学”而导致无效。但具体还需依照个案事实和特定地区的司法实践综合判定。根据于女士的陈述,该机构在收费之前并未对考试报名条件予以明确告知,该机构对于报名的于女士等不具备报名条件是明知的,否则也不会建议于女士舍近求远到重庆报名,并且帮助开具造假证明。对于上述事实,如果于女士可以对其陈述提供相关证据的,则该培训机构很可能在招生环节涉及虚假宣传和发布“包过承诺”,致使于女士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与该培训机构签署了培训合同,于女士亦可选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主张撤销该教育培训合同。关于退费的具体金额,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合个案的事实和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酌情予以确定。建议于女士等学员保存好相关培训合同、缴费记录以及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先通过行政投诉的方式进一步收集证据,协商不成的,再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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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玥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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