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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征程·山东印记丨土地改革让解放区“耕者有其田”_大众新闻_大众新媒体大平台

2026-07-14 06:44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如何把土地分到农民手中?1946年10月10日,山东省政府发出关于实行土地改革的布告,10月25日公布了《山东省土地改革暂行条例》,对各类土地的划分、没收、征购、分配等作出具体规定。除清算方式外,对开明地主、民主人士等采取了献田的方式;对中小地主采取谈判方式,就是由农民与地主面对面说理,经人民政府仲裁,地主交出土地。在个别地区,献田成了主要方式。1946年9月27日,《大众日报》发表了社论《学习王家对河经验教训,迅速实现耕者有其田》,推动土地改革深入展开。

  到1946年12月,山东解放区的土改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经过反奸清算、减租减息、土地改革运动,山东解放区共从地主手中收回1964万亩土地。整个解放战争期间,山东解放区大约90%的地区实行了土改,近3000万无地少地农民分得土地。

  土改完成后,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被彻底废除,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为保卫胜利果实,解放区人民踊跃参军支前,为夺取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研究二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闫化川表示,土地改革的本质是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简单说就是把土地从地主手里拿过来分给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分地,而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根本性调整,彻底改变了旧有的剥削制度。”

  (大众新闻记者 赵琳 曲祎茹 资料来源: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

  

责编: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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