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肉及肉制品案例
2026-07-14 10:28 日照市场监管
三日照某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日照某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肘(肉制品)经检验诱惑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莒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鑫清真牛羊肉商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生牛肉案 2026年3月14日,执法人员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鑫清真牛羊肉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3月13日采购的426.5公斤生牛肉现场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3月16日,当事人提供了149公斤生牛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其余277.5公斤无法提供。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生牛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生牛肉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