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布9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2026-07-14 16:02 央视新闻客户端
“哈密市门球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有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参照社会团体特征搭建了内部组织架构,面向社会公众发展会员,以“哈密市门球协会”名义举办年会等活动,并多次举办门球竞技赛事,为参赛人员颁发荣誉证书,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2026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民政局依法对“哈密市门球协会”予以取缔。
“智能输配电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案
“智能输配电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设置了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架构,设有理事长、专职秘书长、联盟专家等职务,以“智能输配电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名义开展电力电气职称评审、新型电力系统产业服务和培育、会议展览等活动,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2026年4月,福建省厦门市民政局责令“智能输配电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予以解散,并消除不良影响。
“中国国际救援中心福建总队鳌峰消防特勤大队”案
“中国国际救援中心福建总队鳌峰消防特勤大队”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悬挂标识“应急指挥”字样车牌,在义务消防站旁悬挂“中国国际救援中心福建总队鳌峰消防特勤大队”牌匾,通过“中国”“国际救援”“总队”“消防特勤”等字眼吸引眼球、误导公众,开展消防历史展览、消防预防等活动,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2026年4月,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民政局责令“中国国际救援中心福建总队鳌峰消防特勤大队”予以解散,并消除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