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化妆品新规施行,为企业研发申报松绑减负
2026-07-15 14:58 中国食品药品网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修订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原料规定》)开始实施。2021年发布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资料规定》)废止。
《新原料规定》清晰划分管理边界,聚焦行业较为关注的问题,优化新原料管理,为企业研发申报松绑减负,进一步激发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活力。
《新原料规定》共15条,聚焦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措施,突出管理属性。与《资料规定》相比,《新原料规定》在保证内容衔接的前提下将行政管理部分与技术要求部分进行分割,不再保留研制报告、制备工艺、质量控制、安全评估资料以及原本作为具体技术要求的附件等内容,并在正文相关条款预留“接口”,与技术指导原则做好衔接,以便响应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加快相关技术要求的更新。
在具体条款上,《新原料规定》增加了新原料变更更新相关要求,以满足因企业信息发生客观变化或者因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对新原料有进一步研究发现,需要对新原料注册备案信息进行变更更新的需求。《新原料规定》要求,已注册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新原料注册人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按规定提交相应资料完成变更;已备案新原料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新原料备案人应当及时进行更新,确保信息服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