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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好房子”建设20条,提升房屋品质 新房子老房子都要建成“好房子”

2026-07-16 08:08   大众日报

  新房子要建成“好房子”,老房子也要改成“好房子”。

  针对大量既有住房设施老化、功能缺失以及城市闲置低效土地亟待盘活等问题,我省打出规划用地政策“组合拳”。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李建国介绍,一方面,探索实施“不计容”等激励政策,对创新居住空间设计、提升小区公共服务功能、增加公共空间等正向优化情形不计入容积率。另一方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项目的规划审批流程。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规划、土地政策支持。

  此外,《通知》首次系统提出了既有住房改造标准的要求。参照“好房子”建设标准,逐步完善既有住房改造技术标准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改则改的原则,加快建立涵盖设施设备定期检测、常见问题预警及品质升级的指引体系。同时,建立既有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好房子”离不开“好配套”。无论是新建片区还是老城区,我省均明确了配套设施建设的具体路径。

  在新建片区,要求“好房子”的规划设计必须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统筹片区居住用地与公共服务、景观、产业等布局,优化分布和配置教育、医疗等设施。同时,注重职住平衡,合理确定片区居住用地比例和开发强度,推动居住、就业、公共服务等均衡布局,降低长距离通勤对居住品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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