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餐饮服务食品领域案件(2026年第5期)
2026-07-17 08:10 日照市场监管
执法人员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草小屋烧烤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某鲜拉皮(湿宽粉条)”加工食品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某鲜拉皮(湿宽粉条)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广大网络餐饮等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主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日照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等整治行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也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举报电话:0633—8816085。
举报邮箱:rzsgsjxxb@rz.shandong.cn。
国家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受理。
责编:赵洪芝
审签:孙 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