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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劝即改”后,愿地铁广告多些“美商”少些“添堵”

2026-07-17 13:29   光明论微信公号

  在公共空间投放广告,首先应当注重表达边界,具有最基本的尊重和共情。诸多科学研究表明,过密、杂乱的视觉信息会造成视觉过载,消耗观看者的心理资源,进而引发认知疲劳、焦虑和压力感。试想,都市上班族辛苦了一天,结果一进地铁站迎面而来的是密密麻麻、饱和度极高的荧屏广告,怎会不让人产生“眼晕”“头大”甚至无法喘息的负面感受?

  在深圳地铁的回应中,提到了“探索建立系统的广告内容美学准入标准”,这是一个比较时新的要求,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地铁方面反思的诚意与主动性。或许,有关一些广告作品到底“美不美”,大家各有审美上的偏好,但是确保相关呈现不至于让人感到不适和冒犯,则是地铁方面应该具有的专业度和敏感性。

  像此次被大家吐槽的广告一般,采取高饱和度、撞色、大面积重复铺陈的方式,显然就涉嫌“视觉轰炸”,给乘客带来过重的视觉负担。另外,地铁空间是一个整体,在进行广告投放时应当注重内容疏密有序,优先选择有设计感、有温度、代表城市人文气质的内容,让快节奏生活中的市民感受到审美的愉悦,而非来势汹汹的“视觉入侵”。

  正如前文分析的,很多时候,简单粗暴的地铁广告固然抓人眼球,有助于打出品牌的知名度。但是知名度与美誉度不能混为一谈,以一种令人不适的方式入侵潜在消费者视线,反倒有可能引发负面观感,是一种失败的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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