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财经杰说丨从五粮液到得利斯,“会计差错”不应成为上市公司标配的道歉模板

2026-07-19 10:25   海报新闻

  财务报告是一份法律文件,不是草稿纸。《证券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家上市公司从编制财报到审计机构出具意见,再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披露,中间经过多少道流程?如果最终还能以“会计差错”为由推倒重来,那这些流程的意义何在?那些拿着真金白银、依据已披露财报做出投资决策的投资者,他们的损失谁来承担?

  得利斯在公告中表示“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深刻检讨”,五粮液则用“诚挚歉意”轻描淡写。道歉的成本太低,而“差错”的红利太高——可以一次性出清历史包袱,可以为未来制造增长基数,可以给市场一个“新管理层新气象”的叙事。当“会计差错”成为一种可以主动选择的工具,财报的严肃性便荡然无存。

  值得警惕的是,类似的案例正在增多。4月28日,华宇软件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2025年政企数智化新增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2885.72万元、6058.44万元、6746.01万元。同样以“会计差错更正”之名,同样涉及收入确认这一核心会计判断。7月10日,华宇软件及董事长郭颖、财务总监刁悦凯因此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和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需要注意的是,在所有案例中,会计师事务所始终缺席。像得利斯和五粮液的年报都经过了审计机构的审核——既然财报已经“审计通过”,如今又“发现差错”,审计师为何没有在事前发现?是专业能力不足,还是另有隐情?审计这个“看门人”角色何在?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