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丨 统筹城乡 多元共担 德州市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全域覆盖构建多层次照护保障体系
2026-07-20 20:36 大众网
一是明确总体目标,稳步推进全覆盖。《实施方案》提出,在职工全面覆盖、居民覆盖9个县市区的基础上,2026年新增陵城区、平原县、夏津县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12县市区内全覆盖;到2028年,基本建成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待遇机制,失能群众家庭照护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切实减轻,制度保障功能有效发挥。
二是明确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明确了制度覆盖范围,全市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规定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执行统一的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失能等级评估、基金管理、经办管理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标准。
三是明确筹资机制,共建共担共享。立足制度健康可持续运行,明确筹资责任共担,建立单位、个人、财政、社会等多渠道责任共担的筹资机制,分类设置不同群体缴费基数并实行费率制度。
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用人单位缴费费率0.12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125%、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其中,单位部分通过调整职工基本医保费率结构方式实现,不额外增加用人单位负担;个人部分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缴纳本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退休人员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原则上以上年度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由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