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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地跟进规范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名称:“处”改“科”后,又现“科”改“股”

2026-07-23 12:33   海报新闻

来源:高邮市人民政府

  同时,高邮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原财务科,更名为财务股;原业务管理科,更名为业务管理股;原督查科,更名为督查股;原建筑垃圾管理科,更名为建筑垃圾管理股。

  6月22日,涟水县审计局发布《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名称及与市局对口科室的通知》,除办公室名称不变外,法规与审理科更名为法规与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科更名为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更名为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更名为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股;电子数据审计科更名为电子数据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更名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来源:涟水县人民政府

  据此前报道,6月16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关于规范内设机构及部分同志职务名称的通知》,该局原办公室(宣传教育处)更名为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原综合业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更名为综合业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原环境督察与执法监督处更名为环境督察与执法监督科;原财务与审计处更名为财务与审计科;原人事处更名为人事科。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于6月15日亦发布职务职级任免通知称:“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内设机构名称为‘处’的统一调整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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