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公布 涉及安徽、江苏等地
2026-07-28 16:38 海报新闻
2026年3月31日,吉林省延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某某百货商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商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该商店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89项裁量阶次A档的规定,延吉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商店作出“人民币2万元罚款、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15箱及违法所得(人民币404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2026年6月11日至16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系列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等6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以窝藏罪判处欧阳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此前,上海海关所属洋山海关对两个申报品名为普通日用品的集装箱查验发现,两个集装箱内的货物实际为烟花爆竹,分别为2.17吨、6.38吨。经查,李某、陈某、刘某礼、张某某、刘某克、傅某某6人在采购、运输、卸货、装箱、报关等环节分工作案,欧阳某某明知李某涉嫌犯罪被抓捕仍为其提供食宿、通讯工具、打探案情及传递文件、钱款等帮助。
责编:宋 玉
审签:李兆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