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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从“能办”向“快办、好办、放心办”转变,淄博不动产登记改革再出实招

2026-07-29 08:06   大众网

  实施方案打破传统“先解封、后过户”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不动产在查封状态下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有效缩短处置周期、降低交易成本、防范资金风险。明确适用情形。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处置查封房产、买受人需贷款购房,以及法院认为有利于化解纠纷、提高执行效率的情形,均可适用。明确申请条件。被执行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相关申请执行人同意,买受人具备购房资格且充分知晓查封风险。规范操作流程。按照法院审查裁定、多方协商签约、房款缴至指定监管账户、办理转移登记、清偿债务后解除查封的流程闭环办理,支持贷款购房与公证参与资金监管。严密风险防控。强化风险告知、部门信息共享,出现新查封或交易争议可终止流程,确保交易安全。

  建立“失信制约”机制,构筑不动产登记诚信体系

  为规范推进淄博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探索构建事前信用应用、事中信用跟踪、事后制约惩戒的不动产登记轻微失信行为信用管理服务模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淄博市不动产登记“失信制约”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4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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