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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肿瘤医院、枣庄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枣庄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2026-07-30 17:04   枣庄市胸科医院

  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枣庄龙腾人才网”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公示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与枣庄龙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不低于枣庄市最低标准,缴纳五险。

  七、招考纪律

  此次笔试、面试及考察工作均由枣庄龙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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