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银行集体公示!个人贷款将告别“糊涂账”,倒逼机构竞争转向
2026-08-01 09:16 北京日报客户端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7月31日晚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以及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集体公示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具体来看,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设置的上限一致。其中,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6%;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不含)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交行、邮储银行设置的上限一致,且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高于前述四大行。其中,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不含)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设置的上限一致,同时相较于国有大行增加了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利率上限。
其中,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个人经营贷款(不含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不超过LPR+0.5%,五年期以上年化利率不超过LPR+0.5%;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