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是免罪金牌”!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新规
2026-08-02 08:29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第二,再次明确“情节恶劣”,不能只看结果,特别强调要综合犯罪动机、手段、对象、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以及社会影响进行综合判断。第三,明确了在最高检核准追诉之前,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逮捕。第四,明确了在核准追诉期间,要保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以及在讯问时法定代理人到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等一些诉讼权利的保障。第五,明确了核准或不予核准之后,这类案件不同的处理路径。
法律有明确底线“年龄不是免罪金牌”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恶性犯罪案件频频引发社会关注,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如何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与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之间寻求平衡。
《规定》要求,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既要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加强对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并且注重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苑宁宁指出,在一些案件中,加害人与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心智尚未成熟,依法享有辩护、法律援助等诉讼权利;另一方面,被害人及其家属也应获得相应的司法救助和人文关怀。司法保护不能“厚此薄彼”,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的程序规范,建立了同级检察院受理、逐级审查、检委会审议、最高检最终决定的工作机制,明确未经最高检核准追诉不得提起公诉。
苑宁宁认为,《规定》强调依法核准、依法追责,传递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的鲜明态度,同时也释放了三个清晰的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