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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2026-08-05 11:45   山东政事

  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举报须知

  1.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2.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渠道

  山东省公安厅

  1.举报电话:0531-85121600

  2.举报信箱: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250001)

  济南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1-82711110

  2.举报信箱: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011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0001)

  青岛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2-66572095

  2.举报信箱: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28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6034)

  淄博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3-2189281

  2.举报信箱:淄博市张店区南京路56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5063)

  枣庄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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