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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考生称考科目三被要求交“考场使用费” 市监局:正在核查

2026-08-06 15:41   海报新闻

  “各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它任何费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所收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知显示。

  2026年7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重新明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汽车类考试费从每人次510元降至每人次500元,其中科目二考试由每人次300元降至每人次290元。

  8月6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对该事项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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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雪婷
审签:曲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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