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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年龄超75岁?死刑适用受限?律师解读

2026-08-07 06:57   南方日报

  付建:我认为会以拐卖儿童罪定罪量刑。但她可能不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首先得是犯罪集团,其次要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才能被定义为首要分子。根据此前已披露的信息,梅姨跟张维平、周容平等人之间,我认为可能并没有犯罪集团的意思联络,不具备犯罪集团的组织性和稳定性。所以本案首先不构成犯罪集团,她也就谈不上首要分子。但在这个过程中,她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是多次参与,有查实的,也可能还有没查实的。

  南方+:张维平、周容平已被执行死刑,梅姨作为中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怎么界定?她有没有辩称从犯、争取轻判的空间?

  付建:我个人认为他们首先可能不构成整体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和稳定的团伙分工,比如梅姨领导张维平、周容平,有人负责偷、有人负责运输、有人负责卖、有人负责收钱,这样才能构成共犯。

  他们几个更像是一种松散的协作——张维平、周容平把孩子偷过来、抢过来之后,梅姨负责找买家、做中间人,这种模式不构成整体共同犯罪。当然,也不排除在部分案件中构成共同犯罪,比如某一具体案件中,梅姨事前指使张维平去偷、自己负责卖,那这一单贩卖可能构成共犯。但总体上不会认定为整体共同犯罪,她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南方+:案件跨越二十余年,有没有追诉时效方面的争议?以目前案情,您预判量刑空间在什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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