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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多年古城墙被“拆旧建新”,如此闹剧何时休?

2026-08-11 19:56   光明网时评频道

  这实际上也是这些年来多地古建被“拆旧建新”的根源所在。更有甚者,一些地方为了“预留”发展空间,对明明很有价值的文物却不申报,从而导致其难以被纳入更高等次文物单位。这也为后来的大拆大建留下了一个个“后门”和“缺口”。

  耐人寻味的是,中阳县古城墙在去年“修缮”完成后,才纳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台账,完成现场影像拍摄、史料文字梳理等基础建档工作,拆掉一大段才开始建档,这意味着,之前损失掉的已很难留下任何痕迹了。

  先民留下的古建筑、老城墙,拆了就不可能再生,也没有办法补救,由此造成的损毁是不可逆的,绝不能再纵容野蛮粗暴的“拆旧建新”了。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斑驳的古城墙、土气的夯土,都是岁月的痕迹,是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任何以“安全隐患”“亮化修缮”为名的“推倒重来”,都是对法律精神和文物价值的粗暴践踏。

  地方政府要科学决策,在文物的问题上多一些审慎和戒惧,避免“一言堂”和程序虚置,让专业意见具有真正的约束力。任何涉及文物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事前评估与方案审批,让文物行政部门在“一票否决”中真正发挥作用,而非事后找不到回函。

  特别是,不要动辄以民生为筐,胡乱装上一些拆真建假、修旧如新的东西。一座巍然俨然、却毫无历史沧桑感的仿古门楼,不可能替代古城墙承载的厚重记忆。城市更新也好,民生建设也罢,都要秉持精细化的管理理念,摒弃“大拆大建”的粗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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