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竞买及出让价款支付方式。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挂牌起始价20%确定。结合市场和项目具体情况,支持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须缴纳出让价款50%(含定金)的首付款,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方面
全面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规范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在全省首创“业务三合一组合登记+交易资金银行托管”模式,同步办理产权转移、原有抵押权变更、新增抵押权登记。资金交由银行托管,既可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省去筹措过桥资金产生的高额利息,省下公证提存等开支;删减提前还贷、注销抵押等流程,压缩办事时长。遇违约、房产查封致使交易中止,托管资金可原路退回,筑牢交易风险防线。
落实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推行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现新建商品房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时、按约定向购房人交付并同步完成商品房转移登记,从源头防止新的房屋办证难问题出现。
首创开展不动产“量化登记”。在全省首创不动产全生命周期量化登记改革,在主城区推行建设用地使用权量化登记。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精准拆分土地份额,为每套房屋核发专属“土地身份证”,实现房地权利一一对应。同时系统智能拦截违规抵押行为,从源头防控金融风险,便于企业融资、司法精准查控。目前,已完成20个小区、470幢楼量化登记。
责编:王 卫
审签:纪学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