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2026-08-13 15:15 商务部网站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6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4年第56号公告和2020年第29号公告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
被调查产品名称:单模光纤。
英文名称:Single-modeOpticalFiber。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单模光纤是指在一定的波段范围内,只传输单一模式光信号的光纤。单模光纤的芯径通常在4-12μm范围内,包层直径为125μm左右,涂覆层直径在245μm左右。单模光纤具有传输速率快、传输距离长、传输容量大的特点。
主要用途:单模光纤适用于各类光缆结构,包括光纤带光缆、松套层绞光缆、骨架光缆、中心束管式光缆、紧套光缆、皮线缆、碟形光缆等。单模光纤主要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以及接入网传输,主要使用在长途干线、城域网、有线电视、光纤接入网(如FTTH)等网络。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90011000。该税则号项下不符合被调查产品具体描述的其他种类的光纤、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根据商务部2014年第56号公告和2020年第29号公告的规定,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斯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7.4%
(SterliteTechnologiesLimited)
2.贝拉古河光纤有限公司11.4%
(BirlaFurukawaFibreOpticsLimited)
3.康宁技术印度有限公司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