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配法典新规 聊城市扎实推进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2026-08-13 17:37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王文趱 聊城报道
8月13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杜蕾就法规清理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杜蕾介绍,自2026年4月起,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全市现行22部地方性法规开展全面梳理清查。清理工作坚持“一致性、特色性、系统性、操作性”原则,紧扣上位法要求、立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际、依法规范进行,经过认真清理,确定对《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4部法规予以修改,对已不适应现实需要的《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废止。上述修改、废止相关决定,已于2026年6月26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26年7月23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统一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修改严格对标生态环境法典及配套生态环境法律规范,按照应改尽改、精准衔接的原则,逐条排查修正法规中与法典规定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不适应的条款,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实现地方制度与上位法系统协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