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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岳谈|问题发现率仅0.1%,为何还要给自己“泼冷水”?

2026-08-13 19:52   大众新闻客户端

  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已经越来越清晰:2019年,国务院提出,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5年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又明确要求行政检查“精准高效”,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那么,如何做到既少打扰企业,又不让监管“失灵”?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应用规范》把这种差异化写得十分具体:对信用风险较低的A类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可以更多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非现场方式;对风险较高的C类、D类企业,则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其中D类要有针对性地实施更严格的现场检查。

  换句话说,该少查的少查,该多查的多查;该“无事不扰”的不扰,该盯紧的就不能放过。

  现在回过头看山东相关负责人的这盆“冷水”,其实并不是说0.1%本身有问题,而是在提醒我们:不能简单把“问题发现率低”与“监管成效好”画等号;必须要搞明白,在这个“”究竟是怎么来的。

  它对应的是信用风险最低等级经营主体。这类主体问题发现率只有0.1%,某种程度上说明信用风险分类是有区分度的:风险低的,确实大概率没有问题。下一步应该让这类守法经营主体少受一些不必要的打扰,把更多检查资源腾出来,投向风险更高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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