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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举办《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辩论会

2026-08-14 08:36   “美丽潍坊”微信公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聚焦执法实务难点,破解法条适用困惑,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与办案能力,近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法律适用专题辩论会,局执法骨干、法规工作人员、年轻干部参加活动,特邀律师作为专家嘉宾现场点评。

  本次辩论围绕基层执法高频争议焦点设置辩题:污染防治设施停运,仅依据客观行为,能否直接适用法典1108条逃避监管予以处罚移送拘留。正方观点:污染防治设施停运,可依据客观行为直接认定构成逃避监管,适用1108条处罚移送。反方观点:污染防治设施停运,必须查实主观故意,方可适用1108条,无故意只能适用1104条。

  正反双方辩手均来自一线办案岗位,结合真实办案案卷、司法判例、证据规则展开激烈思辨。开篇立论条理清晰,攻辩质询直击痛点,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围绕主观故意如何认定、设施停运案件证据链如何固定、移送行政拘留证明标准、1104条与1108条法条边界等实务问题交锋博弈,既立足法典条文开展法理剖析,又直面环境执法取证现实困境。整场辩论不重辩论技巧,重在法理研讨,把办案过程中的疑点、风险点充分摆出来、讲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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