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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明起实施 最高法发布六件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6-08-14 10:00   央视新闻客户端

  海洋生态环境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联动性。针对海事审判实践中常见的跨介质、跨区域的复杂生态损害,人民法院实行因果关系一体化认定、侵权责任一体化承担以及全域同步修复,切实将“陆海统筹、系统治理”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司法实践。案例一是国内首例船舶污染海洋和大气复合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厦门海事法院针对“天某1”轮码头作业时泄漏碳九(注:含9个碳原子的芳烃混合物)引发的“海洋+大气”多重污染,首次在司法裁判中确认大气环境损害、海洋环境容耗损失及海洋生态系统恢复期内的服务功能损失均属于损失赔偿范围,实现保护范围全覆盖。案例三系近岸储油罐泄漏引发污染物入海生态损害,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提起公益诉讼,大连海事法院依法判令对陆源污染物经地表径流入海造成的“土壤—滩涂—近海”多层级损害实行全域同步修复,落实“损害担责”原则,做到“谁污染、谁担责、谁修复”,形成从陆域到海洋“污染源头管控、损害全面赔偿、修复及时跟进”的全链条司法治理模式。

  严守生态红线、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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