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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台风“五停”通知办婚礼,花300元雇的伴娘回家路上被砸伤 新娘一审被判赔1万余元

2026-08-15 06:35   红星新闻

  伴娘黄某诉称,新娘刘某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在已知悉台风及“五停”公告的前提下,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保障参与者安全,反而要求黄某在危险天气中出行与返回,其行为存在重大过错,是导致本次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

  刘某则辩称,婚礼结束后,黄某是自愿免费搭乘顺风车返回。接送黄某本是自己好意施惠,黄某在发生事故后反而指责自己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原告安全。此外,黄某受伤不是发生在婚礼现场,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范围,不属于刘某的责任防护范围。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原、被告的某二手交易平台聊天记录可知,原告黄某与被告刘某之间形成个人劳务关系。刘某作为接受劳务方及劳务受益人,在政府发布“五停”通知的恶劣天气下,仍安排他人去接送黄某,且未能妥善安排黄某行程,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较大过错,应依法对原告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新娘刘某赔偿黄某各项损失12340.15元。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责编:曲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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