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能转让生猪屠宰证? 临沭警方侦破一起诈骗案追回30万元被骗资金
2026-08-16 14:13 临沭县公安局
民警从签订的合同发现,合同甲方是张某夫妇,乙方是刘某所在的会计公司,加盖的是会计公司公章,而乙方签字的是是杜某,甲方预付款30万元。刘某承诺,22个工作日可将屠宰证更名到张某的企业名下。两天后,张某分两次向会计公司汇款30万元预付款。令张某不解的是,从签订合同到报案的1年零3个多月,没有见到生猪屠宰证。民警调查证明,刘某、杜某在签订合同中虚构事实,会计公司没有办理生猪屠宰证转让的资质,也没有授权杜女士在合同书上签字。
民警顺着涉案人员出场次序,依次开展调查侦查。杜某称:2024年8月份,她去刘某所在的会计公司办理业务,刘某告诉她,公司有个屠宰证想对外转让,转让费用108万。如果她能介绍成功,付她30万元的中介费。向杜某提供这个信息的男子刘某,系临沂某会计公司员工。民警问刘某生猪屠宰证转让的信息来源,刘某又推出了跟公司有业务联系的女士刘某某。民警调查刘某某发现,她是生猪屠宰证转让的发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