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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2026-08-17 09:24   光明日报

  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始终以公私分明为理政要义。《荀子·不苟》云:“公生明,偏生暗”,指出为政者应当秉持公道,不带个人偏见或私利。北宋思想家程颢、程颐在《二程集》中有言:“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点破治政的关键在于为政者的公私心念。清代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亦言:“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将公私之辨提升到天下治理的宏大视野。而《韩非子·有度》则从法度层面加以阐发:“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强调法能“去私就公”的重要作用,为新时代厘清公私边界、涵养守法奉公的价值取向,积淀了深厚的思想资源。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旗帜鲜明地将公私二字作为检验党性纯度的试金石。党章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充分证明,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性质宗旨决定,党员干部要坚守人民立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群众是政绩的最终评判者。从雷锋立志“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到焦裕禄怀揣“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均彰显“公而忘私、国而忘家”的崇高追求,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公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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