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案件
2026-08-18 07:49 日照市场监管
三五莲县某惠百货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执法人员对五莲县某惠百货超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规格型号为TDT6182Z的电动自行车铭牌上未标注电池类型、建议使用年限等内容,不符合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6年7月,五莲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五莲县某宝电动车销售中心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经执法抽检,五莲县某宝电动车销售中心销售的规格型号为TDT94Z的英克莱电动自行车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6年1月,五莲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