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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政经说⑦丨东莞重典治陋习:既要让法律长出“牙齿”,更要让法律有“温度”

2026-08-18 09:08   海报新闻

  事实上,条例并非外界所传的“吐一口痰罚一千”。根据官方说明,条例明确提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处罚;初次违法且主动改正的,可依法从轻处理。1000元是“上限”而非“起步价”,实际处罚将结合情节轻重、是否屡教不改等因素综合裁量。

  这意味着,新规为执法留出了充分的弹性空间——初次犯错以教育劝导为主,屡教不改才面临高额处罚。这样的制度设计,兼顾了惩戒的力度与执法的温度。

  客观而言,东莞此次修法将罚款上限提至千元,在全国同类条例中确属较高水平。但高罚款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条例能否在实践中实现“刚柔并济”——刚性体现在对屡教不改者的惩戒力度,柔性体现在对初犯者的教育引导。

  重罚之后,至少有两点需要跟进:一是执法标准的细化与公开,让市民清楚什么行为对应什么处罚,避免裁量权的暗箱操作;二是公共设施的配套完善,垃圾桶的密度、文明宣传的覆盖,都会影响新规的实际效果。

  城市文明的形成,从来不是一部法律、一纸罚单就能完成的。它需要法律的威慑,也需要教育的浸润;需要制度的刚性,也需要执行的温度。东莞的“千元罚款”新规迈出了“用重典治陋习”的一步,而接下来的考验在于:如何让这部法律既有“牙齿”,又有“温度” ——这不仅是东莞的课题,也是所有追求精细化治理的城市共同的命题。

  

责编:杨童童
审签:高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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