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等158个病种入选“同病同付”,基层看病将迎哪些新变化?
2026-08-18 09:54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任静表示,明确对基层病种实现“同病同付”,不是简单的调整报销金额,而是通过支付改革来撬动整个就医格局优化。参保群众具体选择在哪里就医属于个人就医选择权,同样不因基层病种而受限。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创新,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带来合理的医保收益,以激励基层主动补齐诊疗短板,敢接能接常见病,把家门口医疗服务做实做强。引导群众优先就近就医,控制常见病过度医疗,促进医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徐娜表示,不同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存在客观差异,文件明确“地方可结合实际细化调整”,各省、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基层实际能力、疾病谱特征和历史数据,划定自己的基层病种范围。基层医疗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诊疗能力开展基层病种患者的收治、诊疗。要求地方结合DRG/DIP3.0版在落地实施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地完善本地的基层病种,合理地确定基层病种的范围、支付标准,同时做好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的基层服务病种的衔接。实施基层病种的支付政策,用好医保支付的杠杆,不断提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水平。
国家医保局也明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基层病种覆盖面。任静建议,要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随着基层的设备更新,人员能力的提升,可以逐步扩充病种,如果部分病种在基层诊疗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也要及时调出,守住医疗安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