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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财险淄博两机构被罚13.5万元 两名责任人同步领罚

  8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一次性公布4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淄金罚决字〔2026〕23号至26号),对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淄博市淄川支公司及两名时任负责人作出处罚。两家机构罚款合计13.5万元,两名责任人罚款合计2.5万元(均含警告),违规事项集中在“跨省承保雇主责任险业务”和“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具体罚单明细如下: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23号):跨省承保雇主责任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杨军(时任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支公司经理,24号):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李泽宇(时任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重客部经理,25号):跨省承保雇主责任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支公司(26号):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13万元

  

责编:周 洁
审签: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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