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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剩菜剩饭喂猪是否违法

2026-08-24 09:04   经济日报

  生态环境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第514条,具体包括三款规定。王灿发分析,该条第一款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也就是说厨余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而不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第二款要求“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所说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包括学校、机关、企业等的食堂,从事餐饮服务的宾馆、饭店、个体工商户等,而不包括家庭个人餐厨垃圾的产生和收集,即不包括家庭“剩菜剩饭”。即使是个人,也必须是从事生产经营者。第三款是禁止性条款,即“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也就是说,畜禽养殖场是不能随便将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只有经过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才能饲喂畜禽。“法典没有禁止家庭个人将剩菜剩饭直接饲喂家庭自己养殖的少量畜禽,比如,农村家庭将家里的剩菜剩饭饲喂自己家养的猪狗鸡鸭,是不在禁止之列的。而且根据法典规定,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也不在禁止之列。”王灿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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